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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凤阳县检察院听证室及检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邀请招标公告
时间:2025-10-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院发展工作需要,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对 凤阳县检察院听证室及检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进行招标,招标人为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凤阳县检察院听证室及检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2.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3. 工程地点:凤阳县境内

4. 工程内容:室内墙面乳胶漆、复合地板、天棚面层、窗帘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 计划工期:15日历天

6. 项目控制价:肆万肆仟叁佰柒拾贰元捌角捌分(¥:44372.88)元,最高限(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0%):叁万玖仟玖佰叁拾伍元伍角玖分(¥:39935.59)元。

7. 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 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核后一次性

(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室内装饰装修相关经营范围且为被邀请单位;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 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16900

2. 开标、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大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马主任

话:18055062290

代理机构安徽新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话:19855008513

期:2025年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