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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凤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主责主业,严厉打击犯罪,建设平安凤阳

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大案件攻坚力度,今年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件42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套路贷、非法采矿等重点行业及领域进行重点排查,向县纪委监委、市检察院移送线索4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8条,移送“保护伞”及“关系网”线索15条,受理黑恶势力案件12件 152 人。开展“六清”活动,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已起诉,实现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清零”。

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疫情期间,办理了全市第一起涉疫妨害公务犯罪,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及时批准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一天内完成权利义务告知、证据审核、讯问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提出等工作并依法提起公诉,维护了公职人员合法权益,及时向社会权威发布,为稳定全县防控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年审查逮捕环节受理222件333人,其中批捕普通刑事犯罪219件330人,决定逮捕3件3人,不批捕49件85人,接受审查起诉案件518件851人,起诉至法院427件652人,不起诉55人。

二、强化“六稳”“六保”,服务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服务保障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351”工程,强化检企联系,建立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受理“绿色通道”,在检务工作区、小岗村检察工作站设置民营企业服务岗,开展院领导联系走访民营企业活动和“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疫情期间,选派干警深入民企,开展企业复工排查登记、法规宣讲等工作,并向企业赠送防疫物资,助力民企疫期平稳复产复工。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充分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办好案件,今年来,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案件15件,其中批准逮捕9件,提起公诉7件,不起诉3件3人。开展涉民企案件专项案件评查51件。依法坚持“能不捕的坚决不捕、能不诉的坚决不诉、能适用缓刑的坚决建议适用缓刑”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注重办案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注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检察长带头办理涉民企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邀请人民监督员、工商联代表等参加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作出对涉案人员相对不起诉决定。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办理涉民营企业“蒸谷米”申请监督案件,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取得共赢多赢良好效果,该案被选为省院“检察开放日”典型案例,并被省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报推荐为涉民营经济典型案例。

三、推进社会治理,发挥法治保障,践行司法为民

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集资诈骗、“套路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全年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件,其中属于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3件3人,办结13件,发放救助金17.6万元。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全年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人,起诉55人。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是发挥职能优势,与刘府社区、齐涧村、水坪村结对共建,通过书记上党课、开展法治宣传等形式,促进共建单位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水平提高。二是发挥小岗检察工作站作用。面向小岗村及周边6个乡镇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提供优质便捷检察服务。三是持续推进“检察官巡回工作站”送法下乡。全年共开展法治巡回宣讲400余人次,发放相关资料3600余份。

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接待来信来访119件,程序性回复率达100%,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院领导接待信访群众30次,带案下访12件。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到安徽科技学校向百余名学生上好开学第一课。组织检察官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培育青少年法治意识。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以“宽严相济”为原则,坚决起诉2人。同时注意教育挽救,附条件不起诉3人。打破传统地域限制,办理首例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案件。注重案外救助、帮扶,邀请心理咨询专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

四、加强法律监督,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情形。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件,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6件。注重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次。着力逮捕、起诉环节监督,纠正漏捕5人、漏诉31人。提出抗诉5件。

维护刑事执行公正。加强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5件、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审查案件14件、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2件、收监决定审查案件2件。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办理核查案件6件6人。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或者决定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做优民事检察工作。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以滁州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职业放贷人专项行动、涉金融系统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件。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完善化解争议一体化工作机制,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建立发现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监督机制。办案中发现存在利用公司登记管理漏洞,设立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我院建议主管部门撤销空壳公司注册登记。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市纪委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县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4件15人,决定逮捕6件6人。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工作,先后抽调十余名干警配合市、县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调查、巡察等工作。刀刃向内,纯洁队伍,对去年受到党纪处分的1名员额检察官启动了退出员额检察官程序。

五、强化公益诉讼,紧盯重点领域,守护公共利益

保护公益积极履责。守护 “大美凤阳、绿色江淮”,以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为重点,建立多元化的线索发现渠道,共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督促清理倾倒固体废物两处共计300余吨,清理池河、花园湖生活垃圾11.4吨,废旧船只98只,拆除乱搭屋棚2处。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价值损失费用5万余元、补种树木5910株。

追踪整改公正司法。以公益诉讼为抓手,主动融入矿山整治重点工作,办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某矿业有限公司对其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承担赔偿涉案生态环境损害所产生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91.53万元、环境损害评估费用76000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登报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回应期盼拓展范围。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与五河县检察院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并签订《关于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规定》,共同打击破坏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违法行为。与行政机关共同做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辖区内烈士陵园、公墓、英雄纪念碑等进行巡查,努力营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环境。

六、深化检察改革,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办案质效

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深化检察改革,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同步强化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责任,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办案制度,共办理案件427件,列席审判委员会8次。

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开展内部流程监控191件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903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建设,全年共开展检务督查40件次。

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认罪认罚案件416件594人,适用认罪认罚起诉557人,不起诉34人。办案质效显著提升,惩治犯罪更加及时有效,刑事案件平均审查起诉周期缩短10天,公诉案件审结率达到90%,量刑建议采纳率全市最高。在办理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中,达成和解谅解协议的占90%以上。认罪认罚案件一审后上诉率大大低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之前整体刑事案件上诉率,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对立面。

扎实开展智慧检务建设。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按照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原则,强化硬件软件建设。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新成果,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加强智能语音技术应用。突出智能支撑、深化数据应用、强化共享协同,积极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

七、坚持从严治检,提升履职能力,打造过硬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史军史国史教育,组织干警参观大包干纪念馆,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行壮丽中都 览凤阳蝶变”切实感受凤阳发展变化,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加强党性教育,开展建党99周年纪念活动,举行升旗和宣誓仪式,重温入党誓词。院党总支荣获全市第六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称号,系全市检察系统唯一。

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传承花鼓艺术,制作花鼓节目《扫黑除恶民长安》,参加省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及“十大法治事件”颁奖典礼文艺汇演,展现扫黑除恶开展以来凤阳海晏河清的精神风貌,获省院向高检院扫黑办报送。开展“学习强国”推广使用和供稿工作,干警个人积分全员突破29000分,8篇文章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被县委宣传部表彰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先进单位。全年在《检察日报》发表稿件44篇,《新安晚报》发表20篇,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60余篇,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490条,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列前茅。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坚持文化育检,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今年来,组织参加各类培训860人次。开展“以案教学”和庭审、听证观摩活动,深化青年干警实战能力,为提高办案质量提供人员保障。在抗疫和防汛一线锤炼党性,成立突击队,坚决服从指挥,克服困难,领导带头,全体干警在一线圆满完成防疫和防汛任务。今年来,个人、集体先后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安徽省巾帼文明岗、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I类工作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案管业务能手”、全市十佳公诉人等省、市、县荣誉共39项。

落实“两个责任”。坚决落实管党治党、管检治检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执纪执法,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全面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检纪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做到“三个规定”月报告常态化制度化。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注重加强做实做细代表联络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通过短信通道向代表报告,开展问需求计走访、意见建议落实、联络工作创新等工作。在人大支持下,提任检委会委员两名。今年来,两次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络。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工作座谈、公开听证,诚恳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816条、法律文书992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3条,接待律师280人(次),接受律师及当事人咨询379人(次)。

过去的一年,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以及全体检察干警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清醒认识到: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有待提高,立足检察职能的助推力还不够精准,保障的力度、服务的效果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渠道不畅、刚性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明显短板。四是检察官专业素养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案件能力尤显不足。五是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尚待完善,尚存在违法违纪的风险隐患。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是对我们担当尽责的重大考验。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度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抓好教育整顿,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落实检察责任,为凤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力量。

一是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检察业务建设,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实效,着力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选准司法保障的发力点,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加强苏沪浙皖检察机关区域沟通合作,开拓眼界。

二是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把检察机关重大的工作部署、开展的重大检察活动、重大案件查处等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大的执法检查和评议,认真进行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扎实做好来信来访接待、有关事项监督等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违法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

三是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防控化解各类风险源为着力点,以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为切入点,抓好矛盾风险源头防控,聚焦做优刑事检察,着力降低“案-件比”,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聚焦做强做实民行检察,坚持上下联动、一体作战。聚焦做好公益诉讼,强化法定领域精耕细作,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小岗检察工作站建设,将服务“三农”工作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中之重,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建设法治凤阳贡献力量。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学懂弄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推动全员政治轮训,抓好“关键少数”,带动分层次、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抓好办案精密化、管理精细化,强化专业素能培养,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补齐履职能力短板,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继续推动文化强院、文化育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推进凤阳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凤阳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努力使凤阳检察工作与凤阳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为凤阳更加美好的明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