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负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全面履行职责,5月12日,凤阳县检察院、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共同签署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文件。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杏喜,副检察长宋玲以及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德永以及文物管理所人员,特邀省人大代表蒋元慧、时志军参加会签活动。
联席会议上,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江淮介绍了全县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管理所所长唐更生介绍了全县文物资源基本情况、保护与利用情况以及下一步文物保护计划。张杏喜检察长和卢德永局长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卢德永局长表示,凤阳是安徽省知名的文物大县,境内文物资源十分丰富,此次签订协作机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将按照该协作机制落实相关工作,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合作,共同保护好文物,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张杏喜检察长指出,一要畅通协作机制。检察机关与文物部门应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专业支持、联合督办、业务培训和发布典型案例等方面加强协作。二要增强保护合力。检察机关与文物部门同向发力,以检察监督补强相关行政机关执法手段和力量不足的问题,促进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全面履职。三要务求取得实效。检察机关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综合运用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监督方式,与行政机关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与会的省人大代表表示: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凤阳县文物保护协作机制的建立,搭建了检察机关和文物部门合作的桥梁,是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公益诉讼新领域范围的积极举措,相信该举措将大大促进我县的文物保护利用。
活动中,参会人员还实地查看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陈德墓石刻维修整改成果,以及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考古挖掘情况。
下一步,凤阳县检察院、县文旅局将开展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更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文物部门行政执法专业化优势,广泛凝聚保护文物、促进依法行政的共识,形成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良性互动,提升保护文物的共识,把凤阳县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

张杏喜检察长和卢德永局长会签

实地查看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陈德墓石刻维修整改成果

实地查看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考古挖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