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为加强司法监督工作,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按照《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法官和检察官述职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4名检察官为2023年度述职评议对象,主要评议2021年以来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和个人纪律作风等情况。现将评议对象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按姓名笔画排序):
1.李胜利,男,现任凤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2.杨 曼,女,现任凤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员,二级检察官
3.宋 玲,女,现任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4.赵琪琪,女,现任凤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员,一级检察官
自公告之日至2023年7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反映被评议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司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受理部门:凤阳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地 址:凤阳县政务中心一楼人文117室
办公电话:0550-6727101(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电子邮箱:rdyy661919@163.com
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