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检察院通报2021年上半年“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
时间:2021-09-1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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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凤阳县人民检察院现将本院检察人员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予以公布:
2021年上半年,凤阳县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简称“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4件,重大事项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上半年总填报数的100%。其中,一季度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件,重大事项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一季度填报数的100%;二季度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件,重大事项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二季度填报数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