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聚焦法律监督,依法履行职能,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凤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进平安凤阳建设

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的专案组集中办理。二是加强外部配合制约,与县监察委及相关政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惩治合力。三是加强线索评估和案件评查,多途径查摆涉黑涉恶及“伞网”案件线索,移送涉黑涉恶线索30起,“伞网”线索11起,其中已查实5起。四是加强案件办理力度,注重河道采砂、矿山整治等重点领域案件的办理。全年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18人,提前介入侦查8件,起诉48人,起诉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8人。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年共批捕普通刑事犯罪446人,起诉475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的犯罪62人,起诉“盗抢骗”等侵犯公民财产权的犯罪66人。严惩“黄赌毒”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批捕此类犯罪66人,起诉41人。

依法严惩职务犯罪。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对接监察机关工作机制,监检衔接配合顺畅,互相制约原则有效落实。在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中,落实检察机关反腐败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实行捕诉一体,成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专案组,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全年共受理县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9件21人,决定逮捕12人,起诉13人,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均提前介入调查。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工作,抽调干警11人次配合市、县监察委开展案件调查、巡察等工作。依法行使监察制度改革后《刑事诉讼法》赋予的14个罪名侦查权,立案查处1起市院交办的尹某某涉嫌徇私枉法案,该案系《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市检察机关侦办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目前被告人已获有罪判决。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情形。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7件,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4件。注重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次。着力逮捕、起诉环节监督,依法不捕62人、不诉9人,纠正漏捕2人、漏诉9人。提请抗诉4件。建立完善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全年共列席9次。

坚决维护刑事执行公正。加强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5件、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审查案件5件、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6件、收监决定审查案件7件。针对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及法律适用不规范等现象,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相关部门迅速组织整改并取得良好效果。成立特赦工作小组,向县司法局发出特赦检察意见书,其中符合特赦条件的41人已全部获得特赦。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8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或者决定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联合县司法局对全县重点乡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专项集中教育,用身边案例警示监外服刑人员。

二、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为,着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找准切入点,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集资诈骗、“套路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办理了以陈某为首的11人诈骗集团实施的网络诈骗案件。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全年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救助金8万元。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全年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2人,起诉17人。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联动,与县环保局会签《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建立联席会议、案件信息共享、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工作机制。守护好“大美凤阳、绿色江淮”的生态环境,办理环境污染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1件,提起诉前检察建议6件,报请省院审批3件,已提起诉讼3件。

把握着力点,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坚决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开展“四送一服”活动。与县工商联签订《关于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对涉及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类犯罪批捕8人,起诉4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诉讼权益,办理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决定变更强制措施4人,对民营企业家不起诉1人。开展“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企业发展”主题调研活动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到县淮河玻璃厂等企业举办法治讲座,深入讲解企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明确落脚点,全程护航乡村振兴战略。走进一线走到群众身边。一是抓好流动宣传,深入开展“双提升”工作。由院领导带队在乡镇农贸市场、学校、社区附近搭台设点,或直接入户宣讲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法律政策,提供法律咨询,收集举报线索。组织干警参加检察官巡回工作站法治巡回宣讲500余人次,发放相关资料3000余份。二是做好重点宣传,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设立小岗村检察工作站,面向小岗村及周边6个乡镇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提供零距离检察服务。积极协调某矿业公司与小岗村村民之间环保问题纠纷,有效化解矛盾。三是建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我院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后,目前已通过实地调研、案件分析研判,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送河道采砂管理等相关立法建议1份

抓好关键点,加强保护特殊群体利益。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温暖控申”检察品牌,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62件,除因匿名或无联系方式无法答复的程序性回复率达100%。华东政法大学在我院设立阳光与法治信访工作研究基地。综合业务部窗口获滁州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二是坚持以弱势群体为重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共支持起诉相关案件27件。走进企业开展“增强法律意识,维护合法权益——迎‘三八’妇女维权”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保护妇女权益。三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以“宽严相济”为原则。今年共批捕未成年人犯罪6人,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县工人子弟小学82名学生走进检察院,接受法治和道德教育。我院被授予“滁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最美青少年维权卫士”等荣誉称号。

三、持续强化民事行政监督,着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

以公共利益为导向,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重点领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食品安全等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法院判决支持2件,督促取缔农田堆砂点1处,清除各类固体废物35吨,整治污染企业2家,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危险废物处置费18万余元,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凤阳县首例环境资源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法院判决支持。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配合省、市院多次实地查看淮河凤阳段沿岸水域生态问题。

以食品安全为目标,密切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沟通联系,建立重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行政监管和检察监督合力。主动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会签了《关于在办理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的意见》等文件。会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20余次,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中小学餐饮配送企业进行检查,联合县教体局对乡镇中小学校园小卖部、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凤阳县艺荣学校学生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对发现的县内部分商户借助第三方平台审核漏洞违规经营网络餐饮等现象,向相关部门发出21件督促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

以工作创新为抓手,不断加强民事审判监督。主动调整工作思路,努力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全年共受理35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其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6件,市院已支持3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件。加强公检法联动,针对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等“假官司”高发领域,保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受理虚假诉讼案件2件,提请抗诉1件,并对发现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我院办理的全市检察机关首例虚假诉讼监督案,继年初被省检察院写入检察工作报告之后,又成功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发布的《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全省仅3件入选。

以专项活动为依托,有效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两高”《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与法院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促进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有序稳妥开展。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批捕1人,起诉3人,助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有序推进“民事执行监督推进年”专项活动,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8件,加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力度,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优化检察工作格局

贯彻落实捕诉一体化改革。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内设机构改革。深化捕诉一体机制,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建立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等专案组,刑事案件分类后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或一个员额检察官领头负责办理到底,通过类案专办提升专业化水平。

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办理重大案件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开展流程监控243件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07件,对发现的问题均已及时整改。加强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建设,全年共开展检务督察45件次。

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站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加以贯彻落实。对自愿认罪、真诚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程序上依法从简从快处理,实体上依法建议从宽从轻处罚。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在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的支持和配合下,全年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14件117人。

五、全面加大从严治检力度,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能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和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章党史知识竞答、组织赴定远藕塘烈士陵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县直各单位60余名党务工作分管领导来我院观摩交流 “主题党日”活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观摩会议在我院成功举行,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获全市第三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典型称号。借助互联网、新媒体,完成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被授予“县级党员远程教育示范点”。积极响应县委学习号召,探索党员教育新模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和感召力,“学习强国”学习积分万分以上干警达100%。主题教育期间,检察长撰写的党建调研文章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杂志采用。

强化意识形态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党组书记述职等重要内容。加强干警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文艺工作打造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形阵地和有效载体。成立花鼓健身表演队、合唱团、书画苑,开展主题书法展、迎春文艺汇演、毛主席诗词朗诵会等活动设置凤检名人堂、分享照片墙、励志语录墙等检察文化空间,积极打造凤阳检察文化品牌。院乒乓球队在全市检察机关乒乓球比赛中荣获团体赛冠军和单打第一名。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坚持把夯实内功作为立身之本,以实战为导向,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组织参加院校培训、上级院视频培训等各类培训724人次,参加市院组织的赴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著名高校学习。开展“以案教学”和庭审、听证观摩活动,深化青年干警实战能力,为提高办案质量提供人员保障。先后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集体或者个人荣誉称号30余项,全市百家滁州市“文明家庭”,我院有2户位列其中。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廉政责任分解制度,压实“两个责任”。抓学习教育,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全面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检纪学习教育,组织新任检委会委员、检察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共18人开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先进楷模宣传片、重温入党誓词等廉洁从检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

六、坚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着力拓展检务公开维度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注重加强做实做细代表联络工作,立足“扩大覆盖面、增强参与感”,广泛开展问需求计走访、意见建议落实、联络工作创新等工作。两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0余名人大代表“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专题调研我院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用更实的人大监督推动检察职能更好地履行。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络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工作座谈、专项视察和专题调研,诚恳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开展“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等主题活动3次,邀请座谈交流共98人次。

多渠道打造“阳光检察”。坚持“案件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762条、法律文书381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4条,接待律师200人(次),接受律师及当事人咨询272人(次)。重视传统媒体的宣传作用,在《检察日报》发表稿件35篇,其中头版5篇,《新安晚报》发表24篇,在全市检察机关中名列第一。加强智慧检务建设,规范新媒体管理运用,讲好检察故事,提升检察公信力,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30余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全年通过新媒体共发布信息490条。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案件管理、法律咨询等功能区,为群众提供控告申诉、答疑释惑等综合性检察服务。

过去的一年,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全体检察干警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有待提高,立足检察职能提供的助推力还不够精准,保障的力度、服务的效果还有差距;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不充分,在监督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法还不多;三是在新时期社会发展中,供给的检察产品还不够丰富,公共利益保护职能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展;四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渠道不畅、刚性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五是队伍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尚存在违法违纪的风险隐患。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度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检察工作主题,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落实检察责任,为凤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加努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新精神、新目标和新要求,按照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着力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选准司法保障的发力点,积极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持续推进精准扶贫和扫黑除恶等工作,持续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实效。

二是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更加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按照“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蓝图,惩治涉黑涉恶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在保持深挖彻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长治机制,维护公共秩序、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监督促公正,监督与配合并重,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主动换位思考,与行政和司法机关共同推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细致做好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三是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更加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依法依规做好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工作,确保职务犯罪案件质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制度,健全与检察权运行相适应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积极参与政法智能化工程,推进与侦查、审判、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

四是紧紧围绕全面打造民生检察,更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扎实做好来信来访接待、有关事项监督及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依法稳妥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主动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切实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打击活动,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坚决惩治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违法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

五是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更加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检察干警,教育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思想政治、领导班子和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推进凤阳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努力为推动凤阳全面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大美凤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