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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凤阳县检察院2016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工作的安排,现将我院2016年检察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职务犯罪查办及预防工作

截止目前,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2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15人,渎职侵权案件46人,所立案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人,大案率3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工作中,按照市院的部署,紧紧围绕“力度不减、规模不降、效果更好”的总目标,进一步转变侦查方法和模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成功查处了安徽省农垦集团原潘村湖农场场长柏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及县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股原股长顾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等有影响的案件。总结今年的办案特点:一是窝案较多,今年我院所立的案件中,其中4件是窝案,有2件也发现了有共同违法违纪事实,已移送县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二是不等不靠,独立办案,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全年任务。三是判决多,生效判决率高,目前我院生效判决有2135人,其中2016年度有615

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后以预防调查、预防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案例分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形式,开展预防工作。探索开展了预防诫告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示范点工作,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并批转全县贯彻执行。针对淮干蚌浮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华环烟草公司烟叶醇化仓库项目等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开展了专项预防活动,对“两个专项预防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警示教育1次,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利用户外电子屏发布扶贫领域预防宣传信息1

二、侦查监督及公诉工作

截止10月底,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39人,批捕273人,不批捕65人。

共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57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63人,不起诉11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16人,公安机关撤回17人,建议适用简易程序82件,出庭支持公诉340案次。

诉讼监督方面:侦监部门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1件,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8件,监督撤案11件,通过“两法衔接”监督平台巡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件。公诉部门就法院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0人,发出检察建议书9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省、市院关于破坏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打击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为凤阳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截止目前我院共起诉各类经济犯罪1321人,如我院起诉的凤阳县海旺鑫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晏锦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案、王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安徽京都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吴维强集资诈骗案等,涉案金额均超过上千万,被害人达百余人,起诉的刘银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岳文荣销售假药案等。同时我院就“两法衔接”立案监督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报告,与县环保局、烟草局、卫计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如何在专项活动中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深挖案件线索,依法打击犯罪。

三、控告申诉、民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1.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受理来信来访100件,均依法及时进行了分流。信访工作保持了赴省进京零上访,无突发事件发生。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办案力度,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办结初核案件1件,受理审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办理高检院巡视组交办案件3件,县政法委交办案件11件,重点关注案件2件。认真开展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律师接待室正式启用,并与县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创建工作获省院肯定

2.民行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24件,办结22件,其中发出执行检察建议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终结审查1件,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支持起诉5件。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5次,撰写各类信息、调研文章10余篇,针对案源少的状况,民行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

3.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督促和配合看守所加强管理,全力维护看守所的安全稳定,依法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15次。积极拓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范围,将其延伸到侦查、审判环节,共办理了12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充分利用与司法局社区矫正信息联网的平台,对全县在矫的500多人的动态随时掌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出席6个重点乡镇集中教育大会,对4名违反规定人员,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向相关部门及时建议收监处理。办理了省院转来的案件1件。

四、检务保障工作

1.检察技术工作:受理并出具文证审查意见书5件,提供技术协助17件,制作视听资料光盘34张。

2.检察调研宣传工作:截止目前,我院干警共撰写各类检察理论调研文章11篇,其中被一般法学报刊采用2篇 ,《滁州检察》采用4篇,正义网采用4篇,获“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优秀奖一篇。今年以来,我院在《检察日报》发表新闻46篇、安徽日报2篇、滁州日报29篇、其他省级主流媒体300余篇

3.案件管理工作:统一受理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民行、控申和自侦部门各类案件648件,均及时分流,接待律师133人(次),办理涉案物品登记入库102件(物),办理涉案物品出库484件(物),办理涉案款项入库登记112.459239万元,办理涉案款项出库33.788198万元。动态监控办案期限和强制措施即将届满的案件,确保了无超期办案现象。开展了四次案件评查工作,共评查、整改卷宗910926卷,撰写案件评查报告4篇。对于评查的卷宗整改情况回头看次,检查卷宗191193卷。进一步提高了干警司法规范化水平。

五、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专项整改活动,强调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已经结束,但是规范司法行为这项工作却不能结束,全体干警要以深化年为契机,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整改问题,不能边改边犯,要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件评查为标准,将每次评查结果计入干警年底考评范围,以此督促干警规范执法。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既完成了每个月县学教办下发的任务清单中的规定动作,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丰富多样的特色做法,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得到了市县领导的肯定。三是组织开展“四个专项整治”和“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摆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小金库”,以及“酒桌办公”等方面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规范和整改,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纪律要求,坚持率先垂范,规范干警廉洁从检行为。四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转变工作作风。五是建立健全干警执法档案,每半年对干警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截止目前已为反贪、反渎、公诉等部门45名干警建立了执法档案。

六、检务公开工作情况

运用新兴媒体,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搜狐新闻客户端和官方门户网站,及时将本院要闻、工作动态、反腐预防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利用网络新媒体推进检务公开。今年以来,在“两微一端”上发布信息742条,微信用户和微博关注度逐步上升。同时,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在互联网上公开法律文书165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84份。

深入开展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及职务犯罪预防诫告活动,拓展检务公开范围和接受监督形式。今年以来,我院领导每月都要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联系与沟通。

七、存在的问题

1、自侦案件中重特大案件少。

2、法律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干警的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群众工作能力不强,部分干警重办案、轻沟通,容易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