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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检察:“提心吊胆桥”变“安全便民路”
时间:2023-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日,凤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一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辖区大庙镇林桥村濠河处桥梁已经新增设了金属护栏,保证了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过。当地居民马某高兴地对检察官说:“桥上有了安全护栏,我们出行既放心又方便,过去的‘提心吊胆桥’如今变成了‘安全便民路’。”

事情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9月1日,经群众反映和检察官实地走访发现,大庙镇林桥村一处濠河桥梁位于乡间主要道路上,由于桥梁两侧缺失防护设施,车辆和行人经过桥面存在跌落的隐患。反映问题的群众说:“每次经过小桥时,总觉得没有依靠,没有安全感,尤其是在风雨雪恶劣天气更是心惊胆战、唯恐生故。”


过去没有防护栏的桥面


经初步调查,凤阳县检察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同时依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相关规定,确定该县交通运输局对此桥负有道路安全保护和通行保障职责。鉴于此,该院于9月18日向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职责,指导镇政府在大庙镇林桥村濠河处道路桥梁安装防护设施,保障道路人车出行安全。

接到检察建议后,凤阳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业人员现场勘察,并组织增设安全项目的实施。10月28日,该局将整改情况回复检察机关:大庙镇林桥村濠河处桥梁两侧防护栏、挡土墙以及桥引线水毁路肩已增设完毕,涉案桥面按时整改到位。


现在增设了防护栏的桥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