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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检察:昔日臭水河“变身”村民休闲地
时间:2023-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现在河水变清了,没有臭气了,我家窗户已关闭很久,前些天终于打开了。这都要感谢县检察院为我们解决了难题!”近日,在凤阳县红心镇,农民张大爷指着赤栏桥下的小河,对前来开展检察建议落实“回头看”的梅波检察官高兴地说道。

看着河边坝上柳枝婆娑,附近一些村民在凉风习习的树荫下下棋、打牌、聊天,碧绿的河水从身边潺潺流过,嗅着清新的空气,梅波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而在几个月前,这里还是污水直流、水漂秽物、臭气熏天的景象。

2023 年 4月底,凤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履职中发现,该县红心镇赤栏桥下河道两侧设置了多处排污口,污水直排桥下水域,水面漂浮有浓稠物和死鱼,水体黑臭,污染严重。赤栏桥下水域名为小溪河,流向燃灯水库,水体污染,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发现此问题后,凤阳县检察院“淮上蓝盾”公益诉讼检察团队干警立即展开调查,在固定证据、完成相关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该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对辖区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负有统一监督管理职责,污染地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水污染负有监管职责。据此,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职责,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赤栏桥两侧污水直排水体行为进行处理,做好污染水域的整治工作改善附近居民生活质量。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派出人员对河水污染源、污染原因和污染范围进行现场调查和水质检测,同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最终采取硬性措施:对三处污水排放口进行封堵;安排专人对岸上化粪池定期抽取外运,杜绝污水外溢;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定期巡查,及时清理水体内的漂浮物。

7月17日,凤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团队干警前往原污染地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发现检察建议列明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现在你们在整改上做了不少工作,还请坚持做好‘后半篇’文章,加强监管,防止问题反弹。”梅波现场与镇政府负责人进行沟通。镇政府负责人表示,一定认真履行职责,绝不让这河清水再变质。

“现在没事就到河边来散散步、吹吹风,感觉很舒服,心情很舒畅。”周边群众无不满脸笑意、满心欢喜。

赤栏桥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