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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凤阳县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尽心守护 52.5公里淮河碧水
时间:2022-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凤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盯辖区52.5公里淮河河道沿岸破坏水域环境问题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守护淮河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2021年以来,共督促治理非法采砂堆砂点5处、清除河道废弃船只137只、拆除夹河滩涂共420平方违建房屋并移去影响汛期安全的大小树木1063棵、整治淮干工程临时用地排泥场3处、解决3家单位生活污水直排淮河问题。辖区淮河主干流水质、近岸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稳中向好。
  建章立制,夯实生态保护工作基础。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凤阳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和刑事检察为抓手,不断加大淮河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促成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相继出台。编制4期涉淮河公益诉讼的《检察情况》报送县委和相关行政部门,让更多党政领导干部了解、重视并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同时积极构建保护淮河生态环境联动机制,与环保、水利等部门召开淮河保护主题联席会议9次,形成了多元共治保护淮河生态环境的共赢模式。主动与县河长办沟通,出台“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对辖区淮河及6个支流实现日常巡河检查全覆盖。2018年以来,检察长及干警参加护河巡河11次,巡河总长51公里,在巡河过程中发现涉水公益诉讼线索6件,促成违法排污、违法采砂、河道设障等问题的整改。
  强化担当,以公益诉讼守护绿色淮水。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进一步畅通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渠道,争取群众支持参与,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移送案件线索。2018年以来,凤阳县检察院通过多平台、多形式、多渠道方法获取线索,办理了14件涉淮河公益诉讼案件。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诉前环节。近年来,凤阳县院办理的涉淮河公益诉讼案件,其中13件为采取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全面整改后结案。加强区域间司法协作,,依法保护淮河区域生态环境。与辖区淮河对岸五河县检察院会签《关于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规定》,解决了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发现难、打击难、取证难、监管难、移送难等问题,有效推进淮河流域系统治理,共同保护相邻水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4次,联合巡河5次,互相移送线索3件。
    重拳出击,严惩破坏淮河生态犯罪行为。凤阳县检察院着力提升办案质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办理了顾某某等24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采砂涉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顾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横行霸道,长期盗采淮河河砂,涉案金额150余万元,严重破坏了淮河生态环境。凤阳县检察院抽调精锐骨干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移送涉案“保护伞”线索至市扫黑办,成功打掉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最终顾某某等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十一年不等刑期。该案的成功办理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为强化源头治理,案件办结后,凤阳县院检察官巡回工作站干警多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深入辖区沿淮5个乡镇,巡回宣传《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15次,以案释法,动员淮河沿岸群众参与到生态保护行动中来。
  持续跟进,常态化开展落实检察建议“回头看”。公益诉讼涉及问题复杂、牵扯面广,整改难度大、周期长,需要一个个环节持续跟进。凤阳县检察院把检察建议“回头看”融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全流程”,防止公益诉讼陷入“监督-治理-反弹-再监督”的死循环。把破坏淮河生态环境整改后的1个河道间滩涂、 6个采砂点、2个支流河道、3个排泥场列为日常巡查重点,坚持溯源治理理念,注重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紧盯整改落实不到位、先行整改事后“反弹回潮”等问题,定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针对“回头看”发现的具体问题,深入分析成因,采取限期整改、协同履职、再调查再追究等监督方式抓紧抓实抓规范,以齐抓共管和协同治理促进彻底整改,共同守护淮河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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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检察长”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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