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凤阳县检察院在辖区一乡镇的村党政服务中心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人民调解员、村书记、案件双方当事人及乡贤等参加。

今年3月30日,村民高某某发现邻居陈某某家西侧田里放倒几棵野树,认为无主遂修剪准备拉回家。陈某某路过称树为己有,一言不合即与高某某相互推搡辱骂,高某某拳击陈某某脸部,致其倒在身旁石头上。经鉴定,陈某某伤情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县检察院以无逮捕必要为由不批准逮捕,由此陈某某到院信访。
该院控申干警和刑检办案人组成办案组,实地查明矛盾纠纷产生原因后,采取“背对背”摸底、“面对面”协商和“圆桌会议”等方式进行调解,在此基础上召开听证会。会上,检察官介绍案情及和解过程,听取各方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认可和解协议自愿合法,被害人现场谅解,同意对高某某从宽处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这起案件的办理是凤阳县检察院创新运用“六尺巷工作法”与“温暖控申”机制,依法妥善处理轻微犯罪案件,修复破损社会关系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该院将持续秉持“情、理、法”融合理念,努力实现依法履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多重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和美乡村”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