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9月29日下午,凤阳县检察院举办第二届刑事检察工作研讨会。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超出席并主持会议,穆淮安副检察长、第一、二、三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此次研讨会共就八个议题进行讨论,与会人员结合办案经验,谈办案方式和技巧,讲法律理解与适用,在充分互动交流中形成了许多做优做强刑事检察的“干货”,取得了良好研讨效果。例如,有与会干警提出,行为人使用农用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到到国有矿区盗采少量矿石对外出售,若执法部门查获两次对其行政处罚后,再次盗采少量矿石被查获,是否可以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最后形成了一致意见,检察官在办理这类型案件时,既要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形式审查,又要进行实质审查。会议还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区别、政府代为支付的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不返还是否够罪、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与意外事故的区别、骗租车辆后卖出(“两头骗”)的定性及数额认定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王超检察长在总结点评中指出,按照高检院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做优做强刑事检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举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更高要求更高期盼的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做优做强刑事检察,既要总结运用好人民检察创建90年以来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又可以适当借鉴有关国家在统一司法考试通过后的人员中开展实训的做法;全体刑事检察部门干警既要善于办案,也要善于学习,在实践中以老带新,互通有无,相互促进,相互激发,多思考、多总结、多交流、多学习,才能全面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为凤阳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更大的力量。

王超检察长发表观点

穆淮安副检察长发表点评



第一、二、三检察部开展讨论






部门其他人员展开讨论

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