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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检察院组织庭审旁听促执法人员远离犯罪
时间:2014-1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有效预防职务犯罪,1212日上午,凤阳县检察院出庭公诉一起公安干警职务犯罪案件,并组织该县地税、国土等部门50余名执法人员旁听了此次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该案被告人周某,原系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巡防大队副大队长,兼任县大庙矿山联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现金100余万元及手机、金项链等物品。庭审中,公诉人精神饱满、沉着冷静、义正词严、指控有力、答辩得体,对被告人的狡辩、辩护人的非正当理由给予了有力的回击,较好的指控了犯罪,尤其在发表公诉词时,深刻剖析了周某平时忘记自我,淡薄责任,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踏上歧途的犯罪轨迹。深入浅出的论述,既是对周某犯罪行为的有力指控,又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预防警示教育课,具有深刻的警醒教育意义。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参加旁听的执法人员受到了一次特殊的廉政洗礼,表示将在以后工作中端正价值取向,砥砺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防思想动摇、信念滑坡,远离职务犯罪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