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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凤阳县检察院获市“最美青年志愿服务队”称号
时间:2018-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13日,凤阳县检察院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被团市委授予“最美青年志愿服务队”称号,张雪丽同志获“最美青年志愿者”荣誉。

每逢节假日、休息日,在素有“华夏第一谯楼”美誉的明鼓楼下,常见一群身着制服,以“学雷锋志愿服务岗”为阵地,为过往群众提供常用法治宣传、文明交通疏导、扶弱助残帮困、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的姑娘、小伙们,如鲜花装点生活,似星星点亮夜空,在五彩缤纷的广场上平抹一道亮丽的“检察蓝”。他们是凤阳县检察院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的干警们。

为进一步深化开展学雷锋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20128月,凤阳县检察院成立了一支由18名精力充沛、青春阳光、不怕吃苦、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年轻干警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队伍建立后,经过不懈努力,目前该院的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已经普及到全院46名干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干警服务奉献意识,展现出新时期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为使志愿者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执法为民的水平,该院志愿者队伍由本院政治处统一领导,并制定了《志愿服务计划》和《志愿者岗位制度》,规定志愿者干警参加社会服务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相关性的公共行为准则,个人行为道德;要佩戴标志、打出志愿者服务队队旗;廉洁自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服务对象收取钱物;活动中要发扬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不得给服务对象带来任何麻烦,同时应与被帮扶对象搞好关系并建立长久的服务联系等,以期达到引领干警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精神文明的目的。

日常工作中,他们以深入开展志愿服务为抓手,教育干警由单纯重办案转变为办案与服务相结合,不断强化服务社会的意识,开展了一系列社会公益活动。该院在府城镇繁华地段——鼓楼广场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点”,志愿者干警身着制服,佩戴检徽,有组织地分批轮流到岗服务,通过文明宣传和现场劝导,改变人们的出行陋习,让文明成为市民的一种基本行为习惯,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进而有效提升公民素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每当凤阳县组织重大活动时,他们在车辆、行人过往较多的交叉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协助交警疏导交通,纠正一些市民“中国式过马路”的不文明行为,有效提升公民素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每年重阳节里,他们携带慰问品,赴本县总铺镇总铺社区敬老院和刘府镇敬老院,及该县社会福利院,为生活在那里的老人和孩子送去殷殷关爱之情,使入住的人员享受到亲人般的温暖,生活得幸福、快乐;为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成长,解决孩子们课外读物和学习用品缺乏的实际困难,他们多次赴帮扶联系点——武店镇赵拐村、楼店村、四杜村小学,向小学生们捐赠各类儿童读物和其他学习用品;为实现贫困户顺利脱贫,志愿者干警心系贫困户,为贫困户介绍工作、办理低保、送节日慰问金,响应县政府号召,帮助贫困户微心愿,让感受到检察干警们的关切之情;同时,他们积极参加清扫公交站台,义务扫雪等活动,女志愿者干警参与“爱心妈妈助春蕾”、“三八妇女节,情洒福利院”等活动;为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志愿者干警们延伸检察职能,经常上街头、进企业、走社区、入校园、下乡村进行普法宣传,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良好的社会形象。

该院服务队的志愿服务活动多次受到市检察院、团县委和县文明办的高度肯定,志愿者活动也被正义网、人民网、中国文明网、安徽文明网、安徽青少年网、《检察日报》、《滁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通过一系列的志愿服务工作,全面提升了干警道德文明素养,推动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也由此带动了各项工作创先争优。2017年,凤阳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该院被表彰为县“爱心单位”,其志愿者服务队被授予县“共青团员先锋队”“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称号。20余名干警受到各级表彰。

凤阳县检察院志愿者郑重承诺,将在文明办、团县委的带领下,凝聚更多的爱心点燃明天的希望,在全县志愿活动的滚滚大潮中,让那抹柔和的“检察蓝”更显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