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
强化队伍建设 确保公正司法
时间:2018-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如何,不仅关系自身建设,也关系到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要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必须用铁的纪律约束检察人员。2017年以来,凤阳县检察院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干警宗旨意识,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该院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突出的大事要事来抓,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负监督责任。年初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干警个人,实行定期考核,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中央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结合实际工作修正完善了值班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强化日常管理,从制度和执行上令行禁止。

增强班子凝聚力和队伍向心力。该院坚持个人服从组织,部门服从全局的原则,始终保持政令畅通、步调一致。党组成员率先垂范,抓自身建设,坚持讲学习、讲民主,讲党性、讲团结,体现战斗力;抓办案工作,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深入一线,与办案干警同甘共苦;抓队伍建设,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好。

强抓业务规范化管理。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做法,设立了四级效能分责机制。将全院检察工作分解为多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领导、主责部门和责任人,各科室也将内部工作落实到每位干警,从而建立起以检察长为核心、以主管领导为重点、以科室为主体、以干警为基础的四级责任网络。检察长对全院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全责,科室对承担工作负主责,干警对分解任务负分责,保证责任明晰、权利明确、利益到位。

落实司法为民责任制。该院要求检察人员办案中严格贯彻“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不仅要把案件办好,更要把检察机关的形象树立好,达到提升社会公信力的目标。针对各内设机构的不同工作特征,具体明确控申、案管等窗口部门必须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文明现象;侦监、公诉等案件审查部门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查案件,在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障犯罪嫌疑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做到公平执法、不枉不纵。 

构建执法档案管理机制。明确各个执法环节的责任,将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执法作风以档案的形式真实记录下来,对执法的每个环节和整个流程中的各个执法行为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做到全面监督、全程留痕、全部覆盖,形成系统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

由于凤阳县检察院深入推进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为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