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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检察院推行预防工作“两卡”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时间:2014-1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预防部门落实“两个责任”,从制度层面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根据最高检的安排部署,近日,凤阳县检察院在预防工作中全面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卡》并用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主要是告知对方,该院指派的检察官前来开展何种具体预防工作内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卡》是对开展预防工作的检察官履行职责、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包括是否依照告知事项开展工作,有无工作内容不当的情况、有无干预正常的管理活动及市场主体合法的经营活动、有无利用预防工作便利或以预防工作的名义接受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等项内容。 

  凤阳县检察院预防局在今后开展对外预防工作时,将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卡》一并送交给预防工作对象,并提醒、督促预防工作对象按要求填写,预防局对反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卡》逐一研究,调查核实,对调查处理的情况酌情向预防工作对象反馈,同时定期对预防工作对象的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分析。 

  近期,凤阳县检察院还将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向社会宣传“两卡”制度,适时向预防工作对象通报,跟踪落实“两卡”制度运行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开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