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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检察:“军人绿”“检察蓝”书写新时代鱼水深情
时间:2022-05-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凤阳县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爱国拥军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紧贴部队指战员维权需要,积极履职尽责,不断探索创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爱国拥军活动,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增进军民团结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该院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年度双拥活动计划,落实活动经费,组织开展一系列爱国拥军活动。多年来,他们常态化开展慰问生活困难的军烈属、赴结对共建部队学习慰问,举办军检篮球赛、军旅生涯畅谈会、迎春共建联欢会等活动。炎炎夏日,他们为共建部队送上柜式空调;登门问需后,为共建部队赠送两辆电动三轮车供生活运输所用。为使驻地子弟兵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和国家的法治动态,他们每年为双共建部队赠阅了《检察日报》,同时每年多次组织干警赴武店镇兵营、驻凤部队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为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该院组织干警赴驻滁某部队营地开展“军营一日兵”参观学习活动,感受军旅生活、锤炼坚毅品质、提高拥军意识、增强爱国热情。 

  工作中,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在检务大厅设立“军人军属优先”窗口和涉军案件当事人接待室,推行涉军维权“三个一”,即“一牌”,检务大厅设立涉军维权诉讼指示牌;“一窗”,设立涉军法律咨询窗口,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提高部队和军人军属依法诉讼的能力;“一簿”,建立涉军维权案件登记簿,涉军案件在受理后,及时与军人家属及军人所在部队沟通协调。同时,将司法救助重点向退役军人等特殊人群倾斜,把救助工作同退役军人救助等国家政策结合起来。2021年5月,该院办理一起涉退役军人案件中,退役军人王某的父亲在一场车祸中死亡、母亲重伤,肇事方虽支付了15万元的治疗费用,但父母的抢救费和后期治疗费实际支出已达20余万元,自己因照顾母亲无法外出打工,还需筹钱为母亲因多处骨折实施的二次修复手术,家庭生活陷入困顿。检察官及时为王某申请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在使王某及其家人重新燃起对生活希望的同时,还对他们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真正解决了退役军人的燃眉之急。   

  2021年4月,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县烈士陵园存在园内生活垃圾堆积、部分区域杂草丛生缺少苗木绿化等问题,遂向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该局高度重视,与检察机关就联合开展革命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交换意见,形成共识。经双方联合执法,重点解决了烈士陵园纪念设施修缮和园内环境整治,同时还要求各乡镇履职尽责,对辖区革命烈士墓采取修缮纪念设施、改善周边环境、加大英烈事迹宣传等措施。护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得到大幅提升,革命军人荣光得以进一步捍卫。 

  由于爱国拥军成绩突出,凤阳县人民检察院连续12年获评“县双拥模范单位”,其双拥工作信息20余次被省级以上媒体刊登。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如一人。目前,“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爱国拥军氛围在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已蔚然成风。新的历史时期,该院将坚持标准,强化措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水平,为谱写新时代“军人绿”“检察蓝”鱼水深情新华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慰问生活困难的军烈属


结对共建部队学习慰问



开展革命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