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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检察院控申处与凤阳县检察院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
时间:2017-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鼓乡初秋,幽兰飘香。9月22日,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会议室里,省检察院控申处党支部与县检察院党总支的党员干警共聚一堂,交流党建经验,签订共建协议,展望结对愿景。

   两级院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的现场,省检察院控申处党支部书记、控申处处长彭庭国一行与凤阳县检察院党总支干警座谈,介绍了各自近年来开展党建工作等情况,就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员队伍管理等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并在如何拓展党建工作发展的新思路,进一步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以共建促党建,以共建促业务,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等方面达成共识。

   据介绍,安徽省检察院控申处党支部在今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中,将凤阳县检察院党总支确定为党建共建点,旨在通过加强沟通交流,服务和引导基层检察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此举将省检察院党支部和最基层检察机关紧紧联系在一起,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架起“天线”,使上级检察院工作更接“地气”。

   “党组织建设是党的领导在司法工作领域的重要体现。党建引路、党建先行,重要的是调动每个党员干警的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凤阳县检察院充分利用当地传统文化资源,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取得了良好成效。与该院党组织结对共建是推动目前开展的“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警示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广大党员学习和交流的一个载体,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人才、信息等资源优势,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促进共同持续发展。”省院彭庭国处长道。

   “上级检察院党支部的结对指导,为我们今后做好党建工作拓展了视野,树立了信心,明确了思路,我院党员干警将以党建结对共建为契机,强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检察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实现新跨越。”县检察院党总支部书记李兵表示。

签订结对共建协议

结对共建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