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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检察院学雷锋活动获表彰
时间:2015-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凤阳县检察院被滁州市委宣传部、滁州市文明办命名为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为了进一步弘扬新时期雷锋精神,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凤阳县检察院成立了一支由18名精力充沛、青春阳光、不怕吃苦、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干警组成的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队伍建立后,队员们在办案的同时自觉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积极倡导文明风尚,在文明引导、扶危济困、法律服务、环境维护等四个方面开展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志愿服务活动。

  为使学雷锋志愿者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执法为民的水平,该院制定了《学雷锋志愿服务计划》和《志愿者岗位制度》,规定志愿者干警参加社会服务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相关性的公共行为准则,个人行为道德;要佩戴标志、打出志愿者服务队队旗;廉洁自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服务对象收取钱物;活动中要发扬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不得给服务对象带来任何麻烦,同时应与被帮扶对象搞好关系并建立长久的服务联系等,以此强化服务社会的意识,规范文明服务行为,提升检察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