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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纪委等部门联合检查凤阳县检察院“八项规定”落实情况
时间:2015-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凤阳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张树超、县纪委党风室主任王玉年及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工作人员一行来到凤阳县检察院,检查指导凤阳县检察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

检查采取听取介绍、查阅财务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组认真查阅了该院“三公经费”支出账目明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的相关材料,并且实地查看了办公用房面积、办案区制度规定、公车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张树超副局长对该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肯定,认为该院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设备购置,加强车辆日常管理,狠抓“三公”经费规定的落实,同时指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狠抓作风,落实责任,密切联系群众,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纪律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最后,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兵表示,将以此次检查工作为契机,凤阳县检察院将全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持监督检查不间断,执纪问责不手软,改进作风不放松,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检查经费支出凭证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