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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凤阳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时间:2015-05-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18日,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钢昌带领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来到凤阳县检察院,专题调研办理不捕不诉案件总体质量和水平,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情况。滁州市检察院郑光检察长,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长远以及凤阳县检察院部分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法官、司法工作人员、律师与调研组进行座谈。

  调研组听取了凤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平龙关于近年来不捕不诉案件办理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该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接着,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郑光检察长在肯定凤阳县院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批捕和起诉是检察机关履行自由裁量权的一项权利。不捕、不诉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挽救和教育犯罪嫌疑人,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后工作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注重以审判为中心,正确把握刑诉法关于不捕不诉的规定,严把不捕、不诉关,当严则严、该宽则宽,真正实现宽严相济,既有力打击犯罪,又尊重和保障人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同时要优化我们的法治环境,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

  市人大常委会秦钢昌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此次不捕不诉工作情况座谈会的效果,认为会议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并针对县检察院今后工作提出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行使好刑事诉讼监督权,将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各方面;办理不捕不诉案件中要重证据、重事实、重法律,准确把握不捕不诉案件办理的标准,强化内部监督,正确有效地使用权力,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好社会和谐。

      

                       秦钢昌副主任调研检察工作

      

                           座谈会会场